全面“通关”!相约香港,不见不散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3日上午主持记者会时表示,香港与内地2月6日起全面“通关”,市民可随意、随时出行。
明晰具体要求,助你往返无忧!
一、增加开放口岸不设人数限额
2月6日起香港将开放全部陆路口岸,即在现在基础上加开罗湖口岸、香园围/莲塘口岸、落马洲/皇岗口岸提供旅检服务。沙头角口岸的货运服务亦恢复。届时,所有口岸不设限制,无需预约,随意出行。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4个重开的陆路口岸开放时间与疫情前一样,罗湖由6时30分开放至凌晨零时,皇岗、落马洲24小时开放,莲塘/香园围口岸开放时间为7时至22时,所有旅检私家车服务全面恢复,沙头角口岸恢复货运由7时开放至22时。
二、取消核酸检测要求 没有接种疫苗的海外旅客亦可前往香港
2月6日起,取消出入香港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要求。澳门来港不需要进行快测。
但对于海外及台湾地区入境香港的快测要求,李家超表示,由于香港与内地全面“通关”,会有更多人员往来,为减低风险,海外及台湾地区入境人士的快测要求会维持一段时间,观察后再作检视,但是会取消由海外入境非香港居民的疫苗接种要求,即未接种疫苗的海外人士也可入境香港。
三、分阶段恢复跨境学生面授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在当日的记者会上表示,2月8日起将有序恢复跨境学生面授课堂,会分两阶段实施,即2月8日中学先恢复,2月22日再扩至小学、幼儿园和特殊学校。他指出,分阶段是基于不同年龄学生的自理能力、跨境的需要,香港教育局会继续与相关部门、学界、校巴联系并提供支援。
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特区政府会为跨境学生提供便利过关服务,教育局会经学校通知家长各出入口岸管制站清关安排及交通配套,各部门会尽快处理校巴服务申请。另外,为让跨境学生尽快适应面授课堂,特区政府已设立“校园复常好精神”专页,为学校及家长提供锦囊、资源包及短片等。
“通关”让香港“活起来”
2023年1月8日起,香港与内地实施首阶段“通关”。翻查香港入境事务处公布的1月8日出入境旅客流量统计数字,当日共有46098人入境香港,比“通关”前一日增加了近三成。当日由香港出境的则有62409人,比“通关”前一日增长了1.4倍。
当时为减低交叉感染风险,从香港入境内地的人士须持有出行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截至今日,该措施实施已近一个月,适逢春节返程和学生开学,来往香港和内地的人员有所增加。根据香港入境处数据,仅自今年1月21日除夕至25日初四的5天新春假期期间,就有共41.7865万人次旅客来港,离港则有54.2610万人次,反映香港正逐渐恢复生机与活力。
李家超亦在2日出席香港大型宣传活动“你好,香港!”启动礼时表示,自香港与内地在今年1月8日恢复首阶段“通关”后,香港商业、零售、餐饮已动起来,下周香港与内地全面“通关”后,会广泛提振人文交流,全方位向世界以及内地推广香港,相信2023年的香港更繁盛、更精彩,市面更活跃。
香港批发及零售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辉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向来被认为是‘购物天堂’,除了香港本地市民消费,外来旅客消费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他解释指,香港零售业三分之一要依靠来港旅客消费,“疫情前,一年差不多有6500万人次的入境旅客,当中有近八成是内地旅客。”疫情之下,内地旅客访港的数量几乎“清零”。
在邵家辉看来,香港和内地全面“通关”的安排对于疫情三年里生存情况非常艰难的香港零售业而言,无异于一场“及时雨”。“业界非常欢迎,相信随着来港游客的不断增加能带动整个零售行业,很多商铺都开始有计划地增聘人手,补充货源。尖沙咀一带人流明显增加,已经能见到不少内地旅客购物。”邵家辉对今年香港零售业表现非常乐观,相信不久之后生意可回复至疫情前的情况。
“是大家期盼已久的好消息。”香港旅游界立法会议员姚柏良告诉记者,农历新年期间,内地访港人数未出现明显的“V”字反弹,“今次取消核酸检测可以说是真正打开‘复苏旅游业之门’。相信全面‘通关’后旅游业界整体气氛会有所好转,短途消费旅客量会首先出现增长,下一步主要是推进放宽内地旅行团的签注。”
姚柏良表示,香港旅游业仍然处于复苏的起步阶段,重新吸引旅客到香港,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要让大家看到香港的优势,香港不只是‘美食之都’和‘购物天堂’,香港的历史文化和新基建都是很有吸引力的。”姚柏良表示,香港下一步要“多宣传”“多包装”“多推广”,做好深度游路线。
“希望今年游客生意可回复至疫情前五至六成。”姚柏良指出,现在业界在人手和资金上都有压力,“春节后是传统旅游淡季,现时放宽不会出现旅客量猛增的情况,香港承载能力可以应付。但随着旅客不断增加,例如航空、酒店和旅行社等都需要增加人手,希望特区政府深入了解业界情况,提供一些适切的政策支援,协助业界尽快恢复活力。”
文字记者:戴小橦
摄影记者:李志华 陈永诺
视频记者:范思忆 梁源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快三平台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