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受捧中低端遇冷 长期增长是业内共识******
本报记者 王 鹤 见习记者 冯雨瑶
2023年春节渐行渐近,白酒也将迎来传统销售旺季。近日,《证券日报》记者在北京地区相关终端走访了解到,高端白酒需求坚挺,在市场上依旧保持一定热度;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数中低端酒销售略显冷清,陷入“无人问津”的窘境。
“我们店销售比较好的大多是茅台、五粮液、汾酒这些品牌。尤其是临近春节,选择这几款的消费者居多。”北京市东城区一家烟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近日到店买酒的客流明显增多。“但整体来看,多数中低端白酒的销售情况不太乐观。”
2022年,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白酒市场出现动销滞缓、价格倒挂等情况,渠道端难掩“焦虑”。进入年末收尾阶段,眼下白酒市场的终端销售情况如何?又将迎来怎样的春节行情?
高端白酒热度不减
中低端产品销售较为冷清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地区多家大型商超、烟酒店及酒水直营连锁店发现,高端酒始终保持着一定的流通热度。
在位于朝阳区合生汇的华润万家超市,记者注意到,白酒专区的货架上,摆放在C位的多是定位中高端的产品,包括各年份的53度茅台酒、五粮液、洋河、山西汾酒等,定价多在千元以上。而在货架边缘位置,摆放的则是价位在500元至1000元区间的产品。
该专区销售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春节是白酒的销售旺季,近期已有不少消费者前来问价、看货。目前还未收到有关春节的销售活动通知,但最近两天会在超市中心位置摆架推出相关白酒展品。”据其透露,高端白酒全年价格波动不大,只有在类似春节、中秋这样的传统节假日,部分产品才会有活动。
记者此后在东城区多家烟酒店了解到,高端白酒销售仍保持一定热度。其中,对于53度飞天茅台酒在春节期间的销售表现,市场“看涨”氛围浓厚。
“现在53度飞天茅台酒的价格为2800元/瓶,比较划算。不过,临近春节可能会涨一点,预计会涨到3100元/瓶。”某烟酒店销售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相比高端白酒相对紧俏的市场行情,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多数中低端白酒的销售较为冷清。
“今年整体销售情况不太好。”一家烟酒店工作人员略显无奈地向记者表示。在该店内,记者注意到,不少定价500元以下的酒品都打出了活动价,门口处还写有“部分酒品清仓甩卖”的字样。
此外,在西直门某商场的一家地下商超内,记者发现,标有“买一赠一”、“买A赠B”、“满减返40元”等活动的标签在白酒货架上随处可见。
增长是长期性趋势
白酒行业动销将逐渐修复
疫情冲击下,积压在渠道端的库存压力浮出水面。据《2022年度酒商现状及发展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约39.7%的酒商库存在5个月以上,33.6%的酒商库存在3个月至5个月,库存周期明显拉长。同时,从酒企半年报来看,部分二线酒企面临的库存压力进一步加大。
面对库存压力,一些经销商和运营商开始低价抛货、回笼资金。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渠道的库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消化,名酒大单品将被优先消化,对一些中小品牌而言,库存消化并没有那么容易,其大多面临资金压力、生存压力,不少企业可能会扛不住压力而离场。
业界认为,当下的酒业正处于“黎明前的黑暗”。
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日前表示,最近三年来,在疫情形势、经济走势、消费趋势叠加影响下,在产业自身矛盾释放背景下,酒业正在经历变革与调整。但中国酒业稳中有进的趋势没有改变,仍然延续结构性繁荣的长周期,整体效益持续提升,具有极强产业韧性和强大的发展活力。当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扩大内需,消费为首,处于长周期的酒业即将迎来新一轮战略机遇。
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从钦也对白酒产业作出最新判断:白酒产业结构性繁荣正在加快演进,作为充分市场化的长周期产业,增长是长期性趋势。
中信建投研报指出,随着信心和需求的先后修复,预计2023年白酒行业动销将逐渐修复,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具有系统化运营能力优势的白酒企业将继续收获市场份额。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受疫情影响,白酒消费受到比较大的压制,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白酒等消费将逐步回升,白酒的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将更为凸显。”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展望2023年酒业发展,“开门红”可能没有想象中的顺利,但按照大的周期来看,明年下半年中国酒业将回复正常的增长轨道。(证券日报)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