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守初心 矢志强国谱新篇******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北京理工大学】
深学细悟守初心 矢志强国谱新篇
——北京理工大学师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光明日报记者 周世祥 光明日报通讯员 季伟峰 刘晓俏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力的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新范式;要围绕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时代内涵和创新路径,扛起一流大学建设新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10月24日,参加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军满怀激动,回校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常委会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学大会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连日来,北京理工大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党的二十大精神正迅速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学起来、讲起来、做起来的热烈氛围日益浓厚。
北京理工大学思政课教师在全国首家思政课虚拟仿真体验教学中心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资料图片
深学细悟 创新学习持续加温升温
初冬的北理工校园,党旗下的一次次“开讲了”却热火朝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这与我的授课内容密切相关,结合课程思政实践,我和学生们从专业出发,一起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管理学院教授李慧云在自己讲授的《政府会计》课上,专门设计了紧密衔接党的二十大的教学环节,帮助学生们充分理解课程的深刻内涵。
近一段时间以来,北京理工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如火如荼地开展。学校党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做出明确部署和细致安排。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时间集体学习领会,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级联动”,邀请党的二十大精神北京市宣讲团成员做专题宣讲,党员干部师生踊跃参与,全校上下不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我身临其境地感受了对延安精神的生动诠释,进一步学习了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我们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在“传承红色基因 云回圣地延安”——青年学子“云学”延安红色场馆活动启动仪式暨延河联盟高校师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后,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李世童有感而发。
在“云学”活动中,延安革命纪念馆讲解员通过远程连线方式,为青年学子讲授“云学”示范课。与会人员“云参观”《伟大历程——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陈列》展览,重点学习延安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学子通过网络直播就能“云回”延安、“云学”红色场馆、上好“云思政课”。活动还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在延安革命纪念馆、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杨家岭革命旧址、枣园革命旧址、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等纪念馆和纪念地开展。
既要全面深入学,又要创新方式学。学校在“三级联动”全覆盖学习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开展了青年学子“云学”延安红色场馆、中层领导人员培训、党外人士培训、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师生线上知识竞赛等分众化学习,通过云学、竞学、连学等形式,打造“线上云学+线下分享”立体化教育阵地,营造浸润式学习氛围。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资料图片
讲深讲透 理论宣讲有力度显特色
“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首要的就是从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将大会精神全面体现到做好学校各项工作之中,坚定走好‘红色育人路’‘强军报国路’‘创新发展路’。”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集体备课会上,张军讲授专题党课,为宣讲团“打样儿”作示范。
“校长给我们上思政课了!”11月初,北京理工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龙腾走进研究生思政课堂,结合一流大学建设和研究生成长发展实际,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新中国第一所国防工业院校,北京理工大学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肩负着建设一流大学、培育一流人才的使命责任,广大研究生要传承红色基因,在奋力投身科技强国建设的征程中建功立业。”
大会精神如何讲深、讲透、讲细?这就需要北理师生熟悉的“3+1”——学校党委组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由校党委宣讲团、教师宣讲团、学生宣讲团以及专家学者宣讲团共同组成,形成了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各方面师生骨干共同参与、专家学者强支撑的宣讲格局。
“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也是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胜利……”在全国高校首家思政课虚拟仿真体验教学中心,教师通过智慧化教学、沉浸式体验,引导学生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自觉做到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思政课堂上,教师们将最新理论成果运用到教学中。召开集体备课会、梳理课程教学要点、开设教学示范课、开发教学案例……学校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十大报告中一系列重要论述闪耀着真理的光辉,指引着前行的航向。
落地见效 团结奋斗砥砺强国使命
“我们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说。前不久,他担任团队领头人、由新一代电子信息团队牵头的“中国复眼”即“超大分布式孔径雷达高分辨率深空域主动观测设施预研项目”在重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千万公里外的小行星探测和成像,完成深空雷达探测与成像的演示验证,为我国近地小行星撞击防御和行星科学研究提供重要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北京理工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技创新、资源保障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北京理工大学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为契机,于关键处发力,下真功夫、啃硬骨头,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移动扫描手柄,在自己的手指上轻轻滑动,电脑屏幕中立即呈现出皮肤三维断层图像……这是北理工学生使用国内领先的学相干层析(OCT)技术教学仪器开展学习的场景。近年来,学校以“融合创新、智慧赋能”为驱动力,全方位推进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和大类管理改革,实施“寰宇+”(SPACE+X)教育教学改革计划,全力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新生态”。累计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冠军2次、金奖26项,获“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13金,连续两次获得国际机器人挑战赛冠军,在中国大学生无人驾驶方程式大赛上五次夺冠,培养了一批“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北京理工大学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项事业中,全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一流创新人才高地,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高质量建设,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9日 05版)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