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盘点年度字词揭晓******
“稳”“党的二十大”当选年度国内字、国内词
汉语盘点年度字词揭晓
光明日报记者 谭华
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商务印书馆、光明网联合主办的“汉语盘点2022”揭晓仪式日前在京举行。“稳”“党的二十大”“战”“俄乌冲突”分别当选年度国内字、国内词、国际字、国际词。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田立新,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陆先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永刚,商务印书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顾青,商务印书馆总经理李平,快手科技副总裁、执行总编辑徐静芸,评议专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蒙曼、清华大学教授沈阳、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张天伟、武汉大学教授赫琳、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杨尔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何婷婷、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邹煜等揭晓并点评年度字词,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刘延申宣读获奖网友代表名单。
冬奥冠军武大靖、任子威、徐梦桃,参与深度访谈,分享冬奥故事。著名作家梁晓声为活动泼墨题字。
年度国内字、国内词,年度国际字、国际词选出
2022年的中国,万众一心,踔厉奋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再次掷地有声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宣告人民至上的信念。中国式现代化领航新征程,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带领国家行稳致远。冬奥会各国健儿激情竞技,舞动冰雪,一起向未来。团结协作,精准防控,保健康防重症,为重点人群健康护航。
最终,“稳”和“党的二十大”当选国内字词。稳,体现在经济要稳中求进,社会要长期稳定;改革要蹄疾步稳,发展要行稳致远;中国饭碗要端稳,就业民生要保稳。党的二十大,谋共富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未来之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022年的世界,风云变幻,危机不断。奥密克戎变异株全球蔓延,但人类已做好更充分准备。卡塔尔世界杯激情上演,在岁末年终让人感受足球的魅力。北溪管道泄漏,欧洲能源成本激增。俄乌冲突硝烟四起,传奇人物相继逝去,战乱之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最终,“战”和“俄乌冲突”当选国际字词。看上去矛盾与纷争在世界范围内依然存在,但其实解决冲突的钥匙就在人类手里,即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分歧。世界各国是否具备足够的胸怀与智慧,是否理解人类社会命运与共,是止战的关键。
年度十大流行语、十大新词语发布
2022年度十大流行语、十大新词语是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基于大数据语料库,利用语言信息处理技术筛取,并经过专家评议而选出的。这些热词新语记录了社会焦点的变迁,勾勒出语言生活的图景。
此次活动发布的2022年度十大流行语是:党的二十大、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端稳中国饭碗、数字经济、太空会师、一起向未来、我的眼睛就是尺、电子榨菜、俄乌冲突。专家解读称,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优势,“太空会师”标注航天领域里中国高度,“数字经济”驱动社会生产方式改变和生产效率提升。“年度流行语是语言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时代特征,勾勒大事小情。”
2022年度十大新词语是:中国式现代化、全人类共同价值、全球安全倡议、新型实体企业、冰雪经济、数字人、数字藏品、场所码、精准防控、雪糕刺客。解读专家认为,年度新词语记录生活新变化、社会经济新发展,串联着2022年人们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冬奥“冰雪经济”被点燃,炎夏“雪糕刺客”需警惕;“新型实体企业”以独特数字能力有效提高整个供应链效率,融“实体”与“数字”为一体,此刻抗疫保供压力之下,正在释放独特能量。
形式更加丰富,“盘点”深入人心
“汉语盘点”活动至今已走过十七个年头,旨在“用一个字、一个词描述当年的中国与世界”,鼓励全民用语言记录生活,描述中国视野下的社会变迁和世界万象。今年活动各家合作方凝心聚力,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运用各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光明网构建活动主页面,征集字词、收集投票,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学习强国实时关注、推送相关报道。微博发起话题讨论,联动国家博物馆、广东省博物馆等文博类账号,号召网友多形式展示自己的年度字词。方正字库为活动提供字体支持,用多样字体书写年度字词。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日报等众多媒体关注活动,持续报道。涵芬文创还为获奖网友准备了精美礼品。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活动的话题热度不断高涨,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今年,在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年度汉字评选活动也在火热进行。2022年日本年度汉字为“战”,马来西亚、新加坡年度汉字均为“涨”。中国台湾地区年度汉字为“涨”,海峡两岸年度汉字为“思”。评选活动体现了汉字文化圈的民众对汉字文化的认同,推动了汉语的传播,扩大了汉字文化的影响。
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国家繁荣发展的根基,表达和传递着一个国家文化的魅力、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办方介绍,“汉语盘点”将不断拓展影响力,以美丽的汉语忠实记录中国与世界的脚步,创新性展现语言文字,创造性弘扬中华文化,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不断作出努力。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09版)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