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楼盘。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考验在2022年来得有些猛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地产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凛冽寒冬。”正如碧桂园集团党委书记、总裁莫斌在新年致辞中所言,各大房企大佬并不讳言过去一年的挑战。
行业风暴在这一年表现得尤为明显。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TOP100房企销售额同比下降41.3%,销售表现为正增长的只有12家。
上坤集团董事长朱静在新年致辞中直言,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考验在2022年来得有些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行业内外、全局洗牌”的年代,但这也是一个“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的新时代。
“在风浪下学习游泳,在阵痛中习得忍耐,哪一代人不是这样呢?”克服各种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上坤全年全国多地项目复工率90%以上。“以二次创业心态,与变化双向奔赴”是上坤提出的适者生存法则。
深刻调整之中,中骏集团董事局主席黄朝阳以“磨砺,是穿越周期、走向百年的必经之路”为新年致辞的标题,直言“不浪费每次危机才对得起每次危机。”
中骏预判行业将迎来创造客户价值及产品为王的时代,在危机中的应对之策,则是在未来开启战略迭代,更加聚焦在核心城市,更加聚焦在优势区域,深耕市场、深耕客户、深耕产品,突出竞争优势。
“2022年房地产行业由‘速度与规模至上’走向‘稳健与质量至上’,趋势转折、市场收缩、格局重塑。”华润置地董事会主席李欣在新年献词中判断。
“与其在不确定中恐慌,不如在确定中努力耕耘。”中海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颜建国则指出,要一贯敬畏市场,坚持稳健审慎的财务策略,坚持有质量的增长,长期恪守“三条红线”。
资料图:许家印。“保交楼、稳民生”,新阶段的任务
除了有面对困难的信心,更应有解决困难的能力。新的房地产大环境中,新的任务也已出现。
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保交楼首次被写入政治局会议文件并与稳民生相并列。
各房企也在2023年的规划中将保交楼放到了高度重视的位置。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致全体恒大人的一封家书》中称,2022年恒大地产732个保交楼项目全面复工,全年累计交楼30.1万套。
“2023年是恒大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千方百计保交楼的关键年。我坚信,只要全体恒大人齐心协力、永不放弃,努力拼搏、苦干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全面正常施工、恢复销售、恢复经营等各方面工作,我们一定能完成保交楼任务,一定能偿还各种债务、化解风险,一定能开启涅槃重生的新篇章。”许家印说。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凡荣同样直言,集团在2022年积极落实“保交楼、稳民生”、完成6万余套房屋交付,客户满意度再创新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以价值结果为导向,提升效能。乐于担当,全力以赴完成保交付目标。”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晓松展望新的一年时表示。
除了房屋交付,缓解资金压力同样也是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砝码。随着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渠道“三箭齐发”,开拓融资渠道也成为大多数房企去年的工作重点。
“2022年碧桂园已累计交付近70万套房,其中前三季度交付约占全国同期交付量20%。作为示范性民营房企,我们的稳健、诚信和努力得到了监管层、金融机构的首肯,迄今融资渠道保持畅通,并已获得逾300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支持。”莫斌说。
“2022年,华润置地成功发行10年期石家庄万象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探索华润置地特色的资产证券化之路;华夏基金华润有巢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挂牌上市,成为首单市场化机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李欣称。
正在建设中的房地产楼盘。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发展环境愈发好转,转型升级成关键词
2022年,在“房住不炒”总基调指导下,从需求端到企业端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也为地方因城施策不断释放空间。据统计,2022年全国已有超300省市(县)出台政策超千条,政策优化频次达到近年峰值,多地房贷利率也降至历史低位。
伴随着政策的持续落地,未来销售逐渐企稳、市场信心不断回升已成为可预期之事,行业恢复平稳发展已成为各房企的共识。
华侨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振高表示,展望2023,宏观政策利好频出,市场回暖迹象明显,企业发展环境愈发好转。
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张玉良将2023年定义为绿地深化转型升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要深刻认识内外部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深刻认识集团面临的机遇挑战,围绕‘再聚焦、再转型、再提升、再优化、再出发’的主线,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他表示。
“房地产行业发展至今,就是要不断满足各个阶段、各个城市、各类人群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有追求的房地产开发商一直在为不断地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秀的产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张艳华指出,集团依然坚持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主线。
转型也成为了众多房企下一步工作的关键词。美的置业在官微发布的文章中指出,未来仍旧专注地产+科技战略变革,构建智慧健康生活服务商。莫斌多次强调要向高科技企业转型,继续坚持科技智慧建造。
市场在调整中前行,压力之下也燃起了希望。2023年的房地产市场,已然涌现出更多的期待。(完)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