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甘肃中药材借道粤港澳大湾区“闯世界”******
中新社兰州1月17日电 (闫姣)随着中医药文化被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接受,中国中药材主产区之一的甘肃,中医药产业如何实现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成为正在进行的甘肃两会热议话题,“粤港澳大湾区研发,甘肃产业化”被认为是破局措施之一。
连日来,多名甘肃省政协港澳委员聚焦甘肃中药材产业发展。澳门景燊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周胜建议,在澳门研发、提炼中药材,但生产基地设在甘肃,以此延长甘肃中医药产业链,增加其附加值,既能降低企业的人力、税收成本,还能借助粤港澳优势,将当地中药材出口至更多国家和地区。
澳门甘肃联谊会理事长何萍萍,履职期间一直关注陇澳中医药产业发展,致力于促进甘肃中药材生产基地与澳门的密切合作。
甘肃药材资源丰富,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广东中药消费市场规模全国居首,中医药产业链先进完备;澳门将中医药作为三大新兴产业之一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香港吸引全球中医药创新要素资源强劲,是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前沿阵地。
甘肃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沈兴国称,基于上述因素,建议甘肃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中国现代中药植物园,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发展甘肃中药品牌和药膳品牌。
早在2021年,兰州高新区就提出陇粤共建“大湾区·兰白自创区中医药创新发展示范区”,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用地规划已启动编制,中医药孵化育成中心入驻企业21家,中国多所高校参与中医药传承创新载体共建,以此借道粤港澳大湾区,助力甘肃中药材“闯世界”。(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