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中央文明办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好人榜”******
中新网海口1月18日电(凌楠)1月18日,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好人榜”发布仪式暨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经各地推荐、网友点赞评议和专家评审等环节,共有152人(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身边好人光荣上榜。
上榜好人中,有6年捐赠十几万株树苗花苗,以微薄之力让家乡披上绿装的内蒙古花甲老人张海清;有勇救溺水少年,用生命书写人间大爱的新疆搬运工吾斯曼江·柯得汗;有路边捡得20万元现金,立即报警寻找失主的河北七旬拾荒老人吕学芹;有身患残疾但乐观坚强,结缘冰壶为国争光的北京运动员闫卓;有23年如一日,悉心照顾中风岳母的陕西“好女婿”黄远兴……他们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用实际行动关爱社会、温暖他人,是我们身边的英雄、时代的脊梁。
活动现场,“中国好人”代表以真挚的情感、朴素的语言分享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25年潜心研究革命历史文化,多方收集信息为烈士寻亲的安徽煤矿职工周杨说:“无论面对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下去。湖南“90后”退伍军人奠健在冰河中勇救落水爷孙,事后悄然离开,他笃信在群众生命攸关的时候就应该挺身而出。
父子接力坚守红色灯塔53年,为往来船舶守护航程,海南临高灯塔守灯员王健一直为自己从事的工作感到无比自豪。守塔20年来,王健始终践行着“点亮自己,守护航程”的价值观,为往来船舶保驾护航。
中央文明办多年来坚持开展网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生动展示平凡英雄风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前共有1.6万余人(组)入选“中国好人榜”。
本次发布活动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光明网、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承办,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琼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协办。(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