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中国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庞无忌)日前,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截图在网络流传。自然资源部3日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指导的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这份通知中有部分政策调整引发市场关注。其中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此外,通知指出,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有序组织出让,并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全部推出。
有部分媒体将之解读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对此,自然资源部表示,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重点城市要对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应。按照规定,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超过3次。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模式刚推出时,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随着市场走势变化,供地规则适时优化调整是应有之义。2022年,已有部分城市增加了土地供应批次,全年集中供地的次数超过3次。
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此次调整是集中供地由“1.0”升级到“2.0”阶段。“1.0”阶段应对开发商加杠杆炒地,“2.0”则意味着精细化、透明化供地。要注意,此次对集中供地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供地计划和信息。
此番通知也明确,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全面掌握土地供应状况,作出理性判断,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